交通事故签了私了协议还能再开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2024-11-06 09:45: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交通事故签了私了协议是可以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在交警主持下,事故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书,并注明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之后再凭责任认定书及相应的损失依据向保险公司理赔。根据所述可以在先行垫付修车费后由交警开具认定书,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回答(2):

交通事故签了私了协议还能再开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警主持下,事故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书,并注明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之后再凭责任认定书及相应的损失依据向保险公司理赔。

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图片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回答(3):

1、交通事故私了的前提是明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这是正常、合法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2、如果没有明确事故认定,先行私了,通常会出现问题,导致事故认定无法认定,认定困难,当然也可以要求出具事故认定书。

回答(4):

可以的。
在交警主持下,事故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书,并注明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之后再凭责任认定书及相应的损失依据向保险公司理赔。

回答(5):

交通事故处理有具体的程序。双方达成协议并不影响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1、事故处理交警的职责是:及时调查事实,公正划分责任,按照当事人申请组织调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2、各方经自愿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协议书也是证据的一种。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警调查后,应该给您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