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不还钱,我强行把他的车开走,知道不妥,咋着在法律上能站住脚

2024-11-22 08: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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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欠债还钱是具有前提条件的,必须是合法的债务,非法债务(如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合法的债务,可以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实现债权。上述强行开走债务的车,根据情形可能构成盗窃、抢夺、抢劫,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直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如扣押债务的汽车。在债权得到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支持下,债务人还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变卖被扣押的汽车以及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所得的价款来支付债务。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回答(2):

欠债不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强行开走车辆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