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成书于清代乾隆年间,章回体古典长篇小说,中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之一,我国古代最伟大的长篇小说之一,世界文学经典巨著之一。又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作者曹雪芹。最为红学界关注的版本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详情请见关于《红楼梦》版本的叙述)。
由于原著结尾散失,许多续作纷纷出炉,据统计,《红楼梦》续书种类高达五十余种。较为著名的续作者有清代才女顾太清及通行本续作者或整理者高鹗等。例如,高鹗所续的后四十回诗词可以看出:续作者大大宣扬迷信的因果报应、虚无宿命的封建毒素,严重歪曲了小说揭露和抨击现实政治和社会黑暗的思想倾向。
红楼梦是由曹雪芹所撰写的
曹雪芹,中国清代伟大的文学家,名上雨下沾(zhān),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祖籍河北丰润,生于1724年,卒于1764年。其先世原是汉族,后为满洲正白旗包衣(家奴)。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祖父曹寅,父辈的曹颙和曹頫相继担任江宁织造达60余年之久,颇受康熙帝宠信。曹雪芹在富贵荣华中长大。雍正初年,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牵连,曹家遭受多次打击,曹頫被革职入狱,家产抄没,举家迁回北京,家道从此日渐衰微。这一转折,使曹雪芹深感世态炎凉,更清醒地认识了封建社会制度的实质。从此他生活一贫如洗他能诗会画,擅长写作,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专心致志地从事小说《红楼梦》的写作和修订,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写出了这部把中国古典小说创作推向巅峰的文学巨著。《红楼梦》以其丰富的内容,曲折的情节,深刻的思想认识,精湛的艺术手法成为中国古典小说中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曹雪芹陷于过度忧伤和悲痛,到这一年的除夕(1764年2月1日),因贫病无医而逝世(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和二十九(1764年)年两种说法)(曹雪芹逝于1763年见甲戌本脂砚斋甲午泪笔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入葬费用由好友资助。
《红楼梦》第一回正文中,将作者归之为“石头”,这自然是小说家言。紧接著又提到,此书经“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而早期抄本中的大量脂批则直指曹雪芹就是作者。如甲戌本第一回有批语:“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据一部分红学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