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方全责,但无保险,对方是该赔我钱还是给我修车了事?
答:和对方是否有保险没有关系,既然对方是全责,对方就应赔偿楼主因此次事故引发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
2、对方如果赔钱的话双方协商数额,但谈不妥该怎样处理,是不是只有起诉,但起诉后法院会怎样处理,是处理对方赔钱还是修车。
答:报警了吗?要是报警了,就由交管部门出面协调,若协调未果,就只能起诉了。
具体怎么判,那是法院的事。但不管怎么说,楼主的一切损失应该由对方负责。当然既包括修车也包括赔钱(如果楼主除了车辆损坏,没有别的任何损失了,当然就只是修车)。
3、如果修车的话,是我指定4S店还是对方指定4S店,我指定买车的4S店对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答:这个应该无所谓,只要把车修好就行了。具体去哪里修车,双方协商解决,这不是原则问题。
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如果未购买交强险,则交强险承担部分由车主负责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索赔时协商不成可起诉肇事者、保险公司和车主。
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发生交通事故后,侵权人没有保险的,应该由司机或者车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赔偿数额有以下种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