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不清,情况太多,难以分析啊。下面分类说明一下:
要先确定前不久是什么时间。是在跟你老婆结婚前,还是结婚后。
还没离婚之前的法律判断:
如果房子是结婚前买的,那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那就简单,那些身份证、银行卡、房产证,都是可以补的,可以挂失的。根本不需要任何的东东。
房产证补办的前提是产权人的名字是你。如果是你老婆,那就比较麻烦了。因为,那就要让你老婆帮忙过户了。
如果是结婚后买的,那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身份证、银行卡可以补。房产证就会麻烦一点,
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离婚的,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再作一分析:
1.如果你们协议离婚。
民政局肯定会让你们就财产作出协议。
如果协议归你,产权人名字是你的,那就是上面分析的那样,补办,简单。
如果协议归你,产权人名字是你们两个或你老婆的,就比较麻烦,因为要她帮忙过户。如果她实在不见了,只好到法院去起诉,要求法院来认定了。到时拿判决书过去更名。
如果协议归你老婆,那就没什么话说了。卷走就卷走了。身份证、银行卡去补就是了。
2.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
判决归你的话,产权证是你的名字,简单,挂失补办。
判决归你的话,产权证是你老婆或你们两个的名字,也不难,拿判决书去房产局更名。
判决归你老婆的话,没话说。身份证、银行卡去补。房产权对你没用了。
三、最后一种情况:
如果你是离婚后买的。那也好办,也是挂失补办。
如果找得到你老婆,就让朋友帮忙说和,让她拿出来。
如果找不到,就按以上的办。先办好身份证,补办法银行卡。如果从以上分析房子属于你的话。直接到房产局补房产证,房产局是有底的,不用担心。
首先你的补充已经明确房子是共同财产
那么你房产证应该是拿不回来了,其他证件可以挂失补办
解决的方法只有协商,协商不成,进行离婚诉讼
诉讼前要做好心理准备,房子是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会考虑很多因素,在平分的基础上,考虑哪方抚养孩子,哪方无住房,婚姻破裂是否由一方过错造成,在女方无过错的情况会适当照顾妇女权益等等
至于诉讼费用,要看你涉及到的离婚财产,很难判断,一般从550元到3万,5万我都遇到过,主要看你财产多少,另外,如果诉讼还应当请律师,大概费用1000到3000吧,请个律师帮你减少的损失,应当会超过律师费,所以还是值的.
至于法院的处理时间,短则一个月,长则一年, 因为第一次离婚诉讼,也有可能法院会判不准离婚,而第二次需要到半年后诉讼,第二次诉讼,法院铁定判离,因为两次诉讼本身就证明了感情破裂.
房产是在婚后所购,如双方无特别约定,应该是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哪一方占有相关权证都是一样,你无法单独要求对方归还相关财产,只能考虑起诉离婚时要求分割相关的财产。
但起诉离婚时,你应当提供财产清单,尤其是被对方卷走的财产的情况,产权证在房管局有登记好办,存折你需要提供账号和开户行,如果你不能提供,而对方否认,说根本没有这些存折,那么以上财产分割将有困难。
诉讼前采取些措施,比如可以挂失身份证、银行卡、房产证,我认为是必要的。
一审诉讼,一般是三个月(简易程序)或六个月(普通程序)。
你也可以在起诉时申请对相关财产进行保全。
建议你再当面详细咨询当地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房子是结婚后买的,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应是你的个人财产,要追回房产证,除非法院判房子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