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2025-04-14 12:29:50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一)流转主体的规定存在限制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方必须是农户,甚至仅仅局限于发包方内的农户,入股的限制也较为明显。这些规定和市场经济统一性原则之间产生冲突,使其他市场主体争取土地流转市场的权利被剥夺,也对承包方的流转对象选择自由进行限制。
(二)流转客体存在问题
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物权法均未作出明确规定,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理论和实践不能有效结合。
(三)流转方式的规定不完善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其未对有偿流转的其他方式进行明确规定,未给予无偿流转足够的重视。再者,转让方式的债权化特征十分显著,并且未明确界定各流转方式之间的内在与外在,出现混乱和重复的情况。同时,在流转方式法律效力的规定方面不够明确,物权性质的流转方式以及债权、股权性质的流转方式的概念比较模糊。最后,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未将入股以及抵押两种方式进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