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如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2024-11-15 09: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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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高院驳回的再审申请,可以向最高院提起申诉或向人民检查院提出抗诉申请。可以根据你新的事实和证据,继续申诉!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诉材料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原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申诉的,应当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申诉人的身份证明。申诉条件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到最高院申诉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是申诉状,一审二审的判决书,证明材料和申诉人的身份证,申诉是要推翻二审已经生效的判决书的,所以难度比较大,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判决结果有问题的,最高院根本不会启动申诉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回答(2):

高级法院的驳回如果是终审判决,你就只能写申诉材料,陈述你不服案件判决的理由,连同你的证据复印件递交申请材料就行了。因为是再审,所以不是一定会引起重审,需要你有耐心。你也可以去检察院相关科室帮助你看一下你的案件。

回答(3):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同级法院申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