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补充侦查期最长时间为18个月,也就是说普通刑事案件第一次补充侦查(3个月内)时间临期没有新的证据补充提交检察院,就得给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终结案件释放嫌疑人。
2.办理取保候审最长期为12个月,取保临期公安机关如没有新的证据提交检察院,就得终结案件(终止侦查)取消监视居住退还取保候审押金(此押金一般由中国人民银行存取)(第二次公安机关提交补充侦查新的证据属于合法程序)
2.本次提交补充侦查材料如果检察院审批逮捕收监起诉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聘请代理律师向检察院申请终止案件程序,循环性办理取保候审采取监视居住属于违法行为,变相性延长法定侦查期属于违法
如果第2次递交检察院的话,是可能补充相关的一些证据,然后由检察院提出起诉来重新审理这个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