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一方没工作拿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2024-11-17 21: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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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夫妻一方没工作拿不出抚养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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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的,如果父母离婚的,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那么,离婚后无力支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法妞网友咨询:

前夫支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叶培芬律师解答:

前夫支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和前妻商量减少或者暂时停止支付抚养费,或者通过法院减少抚养费,但是如果前夫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前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是会得到支持的。如果是法院已经判决前夫应给付抚养费的金额,前夫不主动履行的,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使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叶培芬律师补充: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回答(3):

如果真是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他没有工作,拿不起抚养费。就是法庭也是没有办法。既然咱们当初作为夫妻他已经混成这样了咱们也不要强求让他拿抚养费了他他自己生活都不能自理。咱们怎么还能管他要呢? 毕竟啊,当初你们俩好过,并且还有一个结晶。别说压感,管他要钱的,如果他真是达到那个地步,你要有钱还应该帮助他的。这也算是一种人性化。作为人应该要这样考虑。既然了你爱过的人。既然他受了伤害,我相信你的心也是不好受的。还是理解万岁吧。

回答(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失业后离婚的,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