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孩子跟我女方给生活费每月一千元到现在一分钱没给我该怎么要回孩子的生活费她又要结婚了?

2024-11-19 08: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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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后,女方答应给孩子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如果不给的话,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经过法院的判决,他就必须拿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这是唯一的办法,再没有别的办法了

回答(2):

两个人离婚,受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了,既然当初协商好的,离婚以后孩子跟着父亲,母亲每个月支付生活费,那就正常要呗,给她打电话,和她沟通,孩子也是要叫她妈妈的,她应该负起一份责任的,孩子不是要经常见妈妈的吗,那个时候也可以和她说的呀,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这是她应该出的一份!

回答(3):

可以拿着协议直接跟女方索要,如果她不给,就算了。因为那不是别人,她是孩子的母亲。你做为孩子的父亲,要为孩子树立起一个男人的形象,让孩子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学会坚强,这点比什么都重要。

回答(4):

我不知道你和妻子离婚,孩子的生活费是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还是你们私下协议的。如果是经法院判的生活费她不给的话你可以到法院的执行厅局申清法院予以执行。如果是你们私下协议她不给你可以拿协议内容到法院起诉。

回答(5):

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