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那些材料?

2024-11-20 21: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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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三)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四)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五)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还应提交1、 律师事务所函2、 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3、 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二)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回答(2):

个人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有以下流程:
1、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审查完毕,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受理;
4、依法作出鉴定,并将结果送达申请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回答(3):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
5、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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