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污损、丢失补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2 份;由申请人提供原件,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复印留存。)
2.一般情况需提供:声明丢失的政报纸原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长春日报、吉林日报等政报。)
3.一般情况需提供:提交污损的卫生许可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一般情况需提供: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委托书有法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5.一般情况需提供:卫生许可证补证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表格要求填写。)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