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故之后发生工伤,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基金的报销的,但是所有的工伤费用应该由单位承担。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工伤给你认定了,说明认同你缴纳了工伤保险,可以申请费用报销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工伤待遇不支付,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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