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婚姻法,家庭暴力离婚,都可以争取那些权益?

2024-07-27 23: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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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仿稿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侍大亮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老宽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回答(2):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

回答(3):

家庭暴力和虐待,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身体、禁闭、冻饿、凌辱人格、精神恐吓、性暴虐等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伤害、摧残、折磨的行为。
遗弃是指对于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表现为经济上不供养,生活上不照顾,使被扶养人的正常生活不能维持,甚至生命和健康得不到保障。近年来,因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案件增多,甚至发生毁容、残肢、杀夫杀妻等恶性案件。
人民法院处理因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的离婚案件,应当查明夫妻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状况,实施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的事实和情节。如平时感情不好,实施上述行为是经常的、一贯的、恶劣的,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如果平时感情尚好,上述行为是一时而为之且情节不严重的,应当责其改过并着重进行调解,化解纠纷。
婚姻法增加了下列规定:1、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银散,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4、一方以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5、因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一、大律师网 相关律师根据新婚姻法对离婚时房产的规定
众所周知,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许多原本难以分割的房产纠纷也逐渐清晰化了。下面将对“新婚姻法”中房产的规定进行解释。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樱歼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
由于房屋购买时出资方式多种多样,离婚时房子的分割方法,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要看父母当时把房屋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什么。并且这种意思表示一定是要在离婚诉讼前形成的。如果属于赠与性质,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
2、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这种行为能否算作父母明示给予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能一概而论,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举证支持自己的观点。
3、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将房屋明确赠与给了子女的配偶锋颂氏,并且还用公证加强了此行为的法律效力,所以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此房产。
4、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不能当然的被推定为对子女配偶一方的赠与,具体此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还要看父母作出此行为时真实的意思表示如何。
5、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一般认定为向双方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房子由一方付首付,婚后由这一方付按揭,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因为房子是一方在婚前支付的首付,所以这部分首付款应该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这一方付按揭的部分,虽然是一人进行还贷,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变现后除去首付款部分,双方平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确实能证明其还贷资金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婚后还贷部分不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7、夫妻双方共同付首付和按揭,房产证只写了一方的姓名,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是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请求法院分割财产的,另一方需要对其出资情况进行举证,如银行转账单据,工资证明等。
以上我在 大律师网 那边看到的相关律师是对新婚姻法中对于房产问题以及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问题的解答。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对于房产分割时经常需要进行举证,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收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如何判断哪些是有效证据呢,这就需要律师来帮助判定了。因为证据的效力越大,提供的越及时,在解决纠纷时获得的权益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