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为,如果你的权利要求超过10项,从第11项起,你要向国知局每项额外交150元。所以,你的专利代理人是想帮你省钱。当然,如果你认为写的不全面,保护范围小了,你不在乎多交三百五百的,那完全可以要求代理人多写几项。但如果保护范围太大,拿到授权的可能性也会变小。审查员认为你的权要超范围,最终你还得修改或删除。
一开始收的钱都是国知局默认只写10项的钱,因此超过10项就收附加费.......不然遇到好几百项权利要求的(真的有,你可以去检索)国知局哭死
因为最多就可以写十项
十项以内不收附加费,从第十一项开始,每项权利要求要收取150元/项的权利要求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