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是原来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管理的,现在属于不动产登记部门管理。
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证在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到当地的土地局去。属于土地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