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经审核确定为错账的,下月应原笔冲减则可;2、如已计提未申报缴纳的,在下月补申报缴纳则可,但存在迟申报纳税而产生的罚款、计缴滞纳金等相应处理;3、根据财会【2013】52号文件规定,如符合条件免征增值税的,所计算的应缴增值税应于当期予以转入营业外收入处理(如上月未予处理则应于下月补做该分录);4、那么所计提的相应城建税等的附加税费分录,则应于下月原笔负数进行冲减。
无需调账,直接缴纳就行了。
为什么会计提了没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