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设计是可以用太阳能的,应该不能私自出规定禁止。
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维修房屋是物业的工作,如果需要业主配合,咱们配合就是了。民法、物权法都有条款,给予维修的方便。
可能是物业公司以太阳能支架可能造成房屋屋面渗水才这样。好多住户安装好就不管了,支架老化、管子损坏都不知道,只有发生漏水、发生事故的时候才知道,有不安全因素。
可以出几个代表与物业协商,承诺定期检查太阳能,因为太阳能造成的损失影响自行承担。
物业在管理时也要考虑咱们业主的居住习惯,归根结底还是服务。注意是疏导,而不是一刀切的禁止。
也可以把事情反映到社区办事处,由政府出面协调。
打官司绝对能赢,但是赢了官司后你的太阳能还能继续用吗?如果你不是这个单位的那就不太好办,他们蓄意给你造破坏你也没办法。可以在你的太阳能下面的房顶上在做一层隔离的水泥层保证不破坏房屋即可。如果屋顶维护是由单位来管理那也要听取单位意见,物业不会强行拆的,他们理由不充分的
打赢把握有9成以上,物业根本就没有这个拆除的权利
装在自己的屋顶,是合理的。因为自己的屋顶漏了,需要自己维修,别人不会管你。如果物业负责,就要服从。
根据新的《物业法》,这种行为违法,公用面积属全体业主所有,不是物业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