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