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做的笔录有效吗?还需要法院盖章吗?

2024-11-02 00:49: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的情况下,不需要法院盖章。
  法院的笔录分为很多种,比如调查笔录、庭审笔录、调解笔录。无论是哪种笔录,均是围绕着调查事实的目的,含有调解内容的笔录即是当事人处分权的体现。形成笔录后,由被调查人或者庭审当事人签字,签字后即受法律约束。含有调解协议的庭审笔录,如果笔录中注明是签字生效的,当事人、审判员、书记员签字即刻生效,不以民事调解书的送达为生效时间。
  法律依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8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回答(2):

当然有效的,必须有法院的公章和做笔录的人及厅长一起签字,满意请采纳,谢谢

回答(3):

不会吧。我说的话你不信吗?还要问别人,我和你说你签了谅解书,撤诉,过了两年到时候被告人还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反悔,你到时候一分钱别想拿到。法院还是把钱退回被告人的。为什么我说这么多你还不信。到时候后悔是你自己。我也对你说过签了谅解协议书就会当天拿到钱。

回答(4):

你好,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规定,法院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可投诉他。

回答(5):

你可以及时要回属于你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