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账户核算的税金有哪些?

2024-11-16 08: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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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本次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相比较而言,“税金及附加”科目比调整前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范围有所增加。

回答(2):

一般情况下核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同时还有地方收费,我知道天津收取的是防洪费,上海收取的是河道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