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得知此诉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吗

2024-12-04 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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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是指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乙如果认为原、被告的权利主张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可以在案件受理后,辩论终结前,将其一并作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扩展资料: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

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时效


回答(2):

法院可以通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扩展资料:

无独立申请权第三人参加诉讼需满足的条件:

(1)原告已经起诉到法院,且案件已经由法院受理。

(2)由诉讼当事人提出申请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中对由那一方当事人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并无明文规定,我认为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分如下情况:

A、原告申请追加第三人。

B、被告申请追加第三人。

C、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对于上诉三种情况,原告、被告、第三人申请后,法院应作初步的审查,如果法院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则同意其申请,否则法院可决定不予追加,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当事人滥用该权利,拖延诉讼;或

(3)法院依职权追加第三人。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处理结果与案外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依职权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3):

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是指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乙如果认为原、被告的权利主张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可以在案件受理后,辩论终结前,将其一并作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