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承运人援引免责条款抗辩索赔是十分困难的,但是只要承运人能提出一套有价值的证据,抗辩取胜的机会还是很大的,这样的案例也有很多。所以,船长在了解了承运人的责任条款、免责条款以及两者的关系后,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就是收集证据,以下几点可供船长在船舶管理及收集证据时参考: 船舶在遭遇暴风雨、台风、大风巨浪、雷电、地震、海啸、迷雾、冰山、进入冰区或因其它非常的自然力造成船货损失,船长采取了一切可能的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失时。船舶在战胜自然灾害到达第一港后,应立即向有关机构递交海事声明及航海日志摘要并获得签证。当船舶发生事故造成船货损失时,船长必须准备一份事故报告,并递交有关当局签证。应注意事故报告在诉讼或仲裁中可以被各有关方所利用,所以船长在编写事故报告时,仅限于对客观情况进行叙述,应避免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发表意见,因为船长的意见对事故的调查和定性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船长在事故报告中过早地发表意见,往往会使承运人在抗辩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