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各位大神一个问题,我和老公是二婚,现在我们想贷款买套房子,可是又怕以后老公不在了他孩子来争房

2024-11-07 23:54:4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晕了,你想太远了把,你好像在跟房子过来的了,那是跟老公过了,你怎可以想到老公不在了,那老公不在那你也觉得要比他多活几年吗晕死了

回答(2):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此只要婚前或婚后财产约定只要内容不违法,是合法有效的,就你的情况而言,是合法有效的,只是公证后不能单方面撤销,只有公证撤销,效力更高。
其次,婚后财产约定于买房的公证,双方一起还房贷,不冲突。

回答(3):

有法律效益!公证处都有这个权利!

回答(4):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另外,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自己约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楼主,你们可以自己写合同,并去公证就可以。

回答(5):

我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