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实婚姻离婚手续有哪些?

2024-11-06 1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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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2001年12月25日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实施)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这个已经算是事实婚姻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对于财产问题的分配,首先要确定的是你爸爸有权取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但是离婚财产的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这个你懂的,我不用多说。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你和姐姐都要求和妈妈共同生活,所以从这点出发,你妈妈应该多分得财产。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这个案件中你爸爸应该算是过错方,婚姻法中的过错是指有配偶一方与他人同居,或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当然你爸爸在外面有人这个需要证明的。如果真的在外面雨其他女人同居,造成离婚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综上种种,你妈妈肯定能分到较多财产的。

回答(2):

我国自从94年新婚姻登记条例使用以来,只在刑法的重婚层面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如果只是一般的事实婚姻,不需要解除手续。如果对财产分配不能协商,可以起诉区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同时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基本不审解除同居关系那个请求,只管分割财产。
有孩子的话,对孩子也可以让法院判给谁。
孩子只要是亲生的,那么无论谁抚养,另一方都要在必要时给与帮助。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第一优先。

回答(3):

因为你们没有走合法的程序,既然没有领结婚证,那么就不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但是前提是你们在财产、子女的赡养方面应该达成一个协议,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因为你们结婚三年,又有子女就是事实婚姻了,受法律保护!!

回答(4):

你们时间的关系系同居关系,不属于事实婚姻。
若同居期间有共有财产,双方就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分割。
若你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与对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但从你介绍情况判断,你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小。

回答(5):

上面的回答不够简洁。
一、你们不是事实婚姻。因为在94年以后,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说法。除非你们是在94年以前结婚的,并且双方在结婚时候已经符合法定条件,这可以算作是事实婚姻。所以你们仅仅是同居关系。
二、如果办理“离婚”手续,你不需要负责什么。你们可以协商,看由谁来抚养孩子及财产分配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不用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因为现在法院已经不会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你可以看看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