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合伙做生意,就要同甘共苦,生意不好一方撤资,这是很正常的,也许一个人干会改变处境,至于投入的资金,就要看当初双方如何商量的,另外就看个人的经济能力是否接受的了,如有条件就给了,条件有限也可借用毕竟当初是自愿投资.如双方都不想做了就平分了.个人意见.
如要结算,需清算所有资产,包括剩余资金与货物,然后按出资比例退给撤资方相应的资金和货物!
也就是没挣到钱,所产生的亏损也要按比例分担,也就是退还撤资者的资金是他当初投入全部资金亏损后剩余资金
之前你们合同上面有没有注明如果一方撤资该怎么分的条款,如果没有的话,先清理外债,没有收回来的资金如有风险可预先缩水再并入资产。再清算总资产。然后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自己做吧。支持你,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