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和《物权法》的案例分析!

2024-12-04 14:38:1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这案例够乱的。根据国家城市居民住宅的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住户本着互邻友好、方便生产生活、团结友爱互助的原则,各自在行使合法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他方的合法权利。甲诉乙以其危害了安全为由要求拆除搭建的构建物,乙方应当消除该危害的存在,可以适当缩减尺寸或采取更为有效的办法。乙在主张权利时,对其主张应有足够的法律根据,并在诉讼中行使反诉权,但从本案例来看,似乎缺少足够的法律事实支撑。

回答(2):

我 具体到 物权法 的 相邻关系。 虽然 所有权人 与权利对 自己的所有物 进行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的 权利! 但是在不妨碍 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下进行。
对这个问题我的 看法是, 影响到相邻的 利益。 起诉到法院, 法院首先调解 会让双方 拆除障碍的! 调解不成 则会 判决!

回答(3):

这个案件我回答过了
并被列为标准答案
你可以参考一下,也希望把悬赏积分给我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57739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