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有章,有可能你的案子立案的时候是按简易程序立案,而后转成普通程序了。需要补缴诉讼费。一般法院是通知当事人,然后到法院领取交诉讼费的票据。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一审判决生效后,你方承担一半诉讼费,法院会在执行的时候把你方应当承担的诉讼费和执行费用一并执行的。
符合司法程序
如果对方有足够证据证明他的立场,而且这样的小案件(相对讲)当事人不在的情况下基本可以确定.
至于催款通知属于告知行为,不必要法院的公章.到期不交的话,算是默认了上次的判决.
应该有公章,是法院诉讼费专用章,对于你应该承担的一审诉讼费用要在执行时一并执行了
如果不能在判决书指定的日期内履行义务,则对方可以在判决生效之后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要件不齐全,可以置之不理。
一般的通知要件:时间、地点、事由、数额、交款地点、缴款期限、主体名称(或公章)等。
公章要去法院院长那盖,麻烦
所以缴纳诉讼费的通知没有法院公章,但交好费发票上肯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