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是什么单位

是不是所有的供销社都是直属事业单位?
2024-11-16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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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县级以上政府主管的供销社机关是同级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比照公务员待遇,县、市、省、中央都有;县以下的基层供销社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

目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下辖15个直属事业单位、15家主管社团和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管理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6家。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5〕39号)的规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5.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6.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7.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回答(2):

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目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下辖15个直属事业单位、15家主管社团和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管理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6家。

2、县级以上政府主管的供销社机关是同级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比照公务员待遇,县、市、省、中央都有;县以下的基层供销社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

扩展资料  

合作社在我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消费合作总社旧址泽东、刘少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多次论述过合作社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一直把发展合作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民问题的重要方面,切实给予引导、支持和推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回答(3):

县级以上政府主管的供销社机关是同级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比照公务员待遇,县、市、省、中央都有;县以下的基层供销社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

回答(4):

供销社是为满足农村生产和生活需要而设立的销售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收购农产品、副业产品的商业机构。
供销社是劳动人民为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谋取共同的经济、社会利益,通过资金、劳力、技术或生产资料入股的方式,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上,自愿联合建立起来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

回答(5):

这个单位现在已经没有了啊,就是还有的存在也已经不是原来的经营模式了,就是在原来也只能算是企业单位啊,它就是商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