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单位与银行打款单位不一样怎么办?

2024-11-01 13: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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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应以本单位账户汇款,或者要求客户写委托付款书,并加盖公章。

拓展资料:
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1、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2、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回答(2):

(1)、税法上没有就此情况定性为违法行为,但根据规定,这样取得的发票,取得方不得用于抵扣。
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
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
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你的情况可以让收发票方提供一份委托付款方付款的证明。(收发票及实际付款方共同盖章)在会计上来讲没有这个证明,此项业务是违反会计制度的。凭证附件与业务不符

回答(3):

  (1)、税法上没有就此情况定性为违法行为,但根据规定,这样取得的发票,取得方不得用于抵扣。
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
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
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此种情况可以让收发票方提供一份委托付款方付款的证明。(收发票及实际付款方共同盖章)

在会计上来讲没有这个证明,此项业务是违反会计制度的。凭证附件与业务不符。

回答(4):

让乙公司出具一份委托付款协议书,证明是乙公司的货款委托你单位付给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