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离婚率依然还在上升,普通民众对于离婚并不像以往难抗拒,或者说是忌讳,年轻的夫妻的对于离婚更是多以平常心看待,然而打算决定离婚之前吗,最让人感到纠结的并不是夫妻感情是否依然存在,而是财产和子女的分配,这是普通民众最为重视的两件事。
而对于一位单亲妈妈来说,最为苦恼之事,是如何面对前夫的骚扰。这位母亲前几年就已经和丈夫离婚,离婚之时,让双方犯难的,正是房产和儿子的该如何判定。离婚之时儿子其实也才三岁,由于男方存在出轨的过错,因此在儿子的争取上,女方其实更具优势,事实上,法院也将儿子判给了女方,而房子却不好处理。房子原本是由男方出资首付,女方负责还贷,且房子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到儿子年纪尚小,因此夫妻双方经过协议,房子属于儿子,因此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是,房子判给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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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离婚之后,女方带着儿子生活,和男方再无瓜葛,然而几年之后,前夫却以常常对这位母亲进行骚扰,不仅是以看儿子的名义进行所谓的“探望”,而且理直气壮地要求住在儿子的房子里。前夫拥有探望权这一点我们确实清楚,那么前夫理直气壮地要求住在儿子的房子里,这个“理”又来自哪里呢?
首先,房子虽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法院既然宣判房子属于儿子之后,即使儿子目前仍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房子使得产权依然属于儿子,而与前夫无关,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而前夫之所以要求住进儿子的房子,是因为儿子虽然判决给女方,男方失去了抚养权,但是拥有监护权,因此男方依然存在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子财产的权利,这种使用权,其实也就是居住权,这一点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
那么带着儿子的女方又该怎么办呢,离婚后与前夫其实就是陌生人,女方该如何处理前夫的骚扰?
对于女方来说,比较靠谱的方法,就是赶紧将儿子的房子出租出去,虽然女方目前仍然没有将儿子的房产进行转卖的权利,但是作为抚养人和监护人的女方,却拥有房子出租权利,这一点男方无权插手。而租赁协议一旦生效之后,男方如果在此时打扰租户,属于违法行为,女方带着儿子另外租房的话,男方无权闯入女方另外租住的出租屋,更没有住进女方出租屋的权利,因为在协议生效期间,出租屋的使用权完全由女方做主。
同理,如果女方将旧房子出租后另外购买新房,房子就是女方个人财产,男方如果再提出无理要求侵犯女方产权,女方完全可以直接报警。这样一来,前夫旧的房子不能住,新的房子进不来。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把未来掌控在自己手里,既然他们无情无义,为什么要给他们留情面,念想? 如果不愿再与他们有牵连,就离开吧,那里都能是家。 先报警,强驱,然后卖房,离开,断绝联系
如果房子的名字是你的,那么你是有权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报警也可以通过法律维权。
他们不也是你的亲人吗?尤其是儿子,你这个妈妈怎么忍心把他告上法庭,有什么事情还是关上门自己解决比较好,没必要闹到警察,法院的,对谁脸面都不好,是不是?aqui te amo。
应该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完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