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伤残军人那是2005年7月前的旧称)能提前退休的。依据我们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的信息:残疾军人的身份与社保局范畴的提早退休许可没有任何关系,只有以普通人的身份,依据国家规定:1、经过社保局属下“劳动力鉴定中心”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些经济发达省市为低一级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2、社保五金一险缴纳年数满15周年(含军龄、下乡年数和1992年前的连续工龄);3、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才能得到社保局提早退休的许可。
所以对于残疾军人来讲四级以上的那是没有问题的,六级以上那就是在临界状态(你可以在残疾军人网指定的位置看看一篇著名帖子《再谈六级以上伤残军人提早退休的秘笈》),对于七级以下的残疾军人那就是非常渺茫的事情了。
伤残军人满足条件是可以提前退休的。残疾军人提早退休要符合三个条件:1.缴费年限最少15年;2.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3.得到社保局下属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