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隐瞒有乙肝大三阳婚姻无效吗

2024-11-28 11: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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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婚姻法中禁止结婚的条件以及婚姻无效的情形。

1、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同时第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2、因此,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乙肝大三阳是否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以及婚后治愈。如果婚前确实存在这种疾病,但婚后治愈也是有效的。

3、根据我国传染病法、母婴保健法、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主要由以下几种: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另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从以上来看,乙肝现还未被认定为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当然,乙肝属于传染病,最终是否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还要看医学鉴定。具体可咨询医院。

你直接以女方有乙肝大三阳提起婚姻无效,胜诉可能性不大。但如果女方的疾病确实影响到了你们的夫妻感情,你确实想离婚,可以女方隐瞒疾病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这个一般还是会受到法院支持的。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

回答(2):

你好,这种情况不影响婚姻关系本身的效力的。但是建议以此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