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知道,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获得,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获得。通过人民法院取得的,人民法院会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