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字了反悔有效吗

2024-11-30 04: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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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你可以在他们送达调解书时不要签字,就可以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时,法官提出不另行制作调解书,并记录入笔录,双方未提出不同意见,则签字后则不能反悔。
但如果是另行制作调解书,则签收后生效。

回答(2):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组织申请调解:(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由此可见,调解协议有效当属无疑,但另一方面,调解协议不履行或当事人反悔的,可以申请仲裁。调解机构(企业调解委员会、工会或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协商结果制作的《调解协议书》,没有强制的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只有国家授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协商结果制作的调解书才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另一方才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效力而无法律效力,不履行调解协议或反悔的,可以继续申请劳动仲裁。(人才市场报
洪桂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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