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大学生的档案原则上应邮寄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档案管理科存放。
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可通过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机构进行保管。
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的,应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然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
扩展资料: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
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毕业生档案
当然不是寄给自己啊,家里怎么能收到.
对于未就业毕业生,有三种情况: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 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 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 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 优点: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
★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 优点: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 缺点: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对于已就业毕业生,档案存放有两种方式:
一、 把档案转至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
Tips 1: 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个别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Tips 2: 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二、 把档案转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如果接收你的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那么你的档案就应该“落户”于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这种方式通常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一般每年三四百左右。
Tips 1: 人才服务机构是什么性质的机构?在编制上,它属于事业单位,在运行上,则实行企业化管理。但实际上,它履行着部分行政职能,提供的“服务”具有明显的行政属性。这种“半官半商”、“亦官亦商”,在“官”与“商”之中左右逢源,模棱两可。不少地方人才中心的负责人坚持:“补齐代管费用及相关手续后,再提供人事服务”。
Tips 2: 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1、派遣到用人单位(有接受档案资质和用人权,一般为国企、事业单位等)
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提供接收函)。档案由学校邮寄给单位,报到证由学生本人交到单位。
2、派回原籍(也就是高考时生源所在地的人社局或管理高校毕业生档案的部门)
大部分未找到正式工作的毕业生适用此类情况。档案由学校邮寄到相应的人社局或规定的档案接收单位,报到证由本人按照上面所写地点前往报到。
3、向学校申请保留档案
未正式就业的学生可在毕业前根据自己的情况向辅导员提出保留档案申请,规定时间内未取走档案的,学校将按照报到证上所写地点派回原籍。
4、落到人才市场(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
档案是不能放在自己手里保管的,必须放在正规的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中心在可以,超过一定时间,就是“黑档”,所以如果你的档案是存放在自己手里的话,一定要及时去存档。
档案是不会寄到个人手里的哦,要拿着报到证去报到证抬头的单位去报到之后,学校才会将档案转递到单位里去的。所以你的档案现在应该还在学校里哦,不确定的话可以直接打电话回学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