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第二个问题可能有误,请再查对一下。下面只看你的第一个问题。
有些在汉语中司空见惯的说法,如:
他来了好一会了。
他离开三天了。
他们搬过来有五年了。
这台电脑我买了一年了。
这些类似的句子我们几乎每天都在用,也没觉有何不妥之处。但细想起来是不合理的。因为象“来、离开、买”这些动作是不能延续“三年、五天”等等的。你见到他了,他就是来了,没见到他,他就是没来。“来”这个动做是不能延续“好一会儿”的。同样你交了钱了,电脑就归你了,“买”的动作就完成了,它是不可能延续年的。所以象“来、去、离开、买、到达”等所表达的就是“瞬间”的动作,它们是不能延续的。可正因为我们日常都在使用,受汉语思维方式的影响,也在英语中把表示“瞬间”动作的动词跟表示延续的时间一起使用了。而在英语中这是不可以的。“瞬间”的动作要跟表示“点”的时间一起使用,要用一般过去时:如
He came here quite a time ago.
I bought the computer one year ago.
而表示“一段”的时间则要跟可“延续”的动词一起使用,可以使用现在完成时,如:
He has been here for quite a long time.
I have had the computer for one year.
They have lived here for five yea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