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2024-11-19 10: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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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存货销售处理,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账面价值转成本)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之间的差额即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在利润表中作为营业利润的构成部分予以列示。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为了与新收入准则保持协调,新准则增加规范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和会计处理。新准则仍然强调应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该原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实质上被视为一项购买交易,按照历史成本原则。

而新收入准则规范的是出售交易,应以取得对价公允价值确认出售收入。因此购买交易与出售交易的处理方法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回答(2):

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