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机构可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指年末在保余额,年末时要列出在保单位及对应担保金额,作为计提依据)1%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余额10%后,实行差额提取。风险准备金提取时会计分录:(1)按年末在保余额1%计提 借:营业费用-未到期责任准备 贷:未到期责任准备 (2)按年末净利润计提 借:利润分配-风险准备金 贷:一般风险准备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请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