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冷静!
这张被涂改的发票你当时应该拒收,而不是事后举报。
你的确无法举证:
小票只能证明你在该饭馆消费,而不能证明它与你手中的发票有任何联系;
你手中的发票联有修改的痕迹,只能说明发票被修改过,而不能证明是饭馆涂改的发票,那个畜生可以和税务局理直气壮地说是你涂改了发票,而你没有任何证据反驳。
退一步讲,即使你举证充分,饭馆的违法行为成立,但也并不严重,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而非应当或必须处罚。只要他们处理了,没有明显不当,就没法构成行政不作为。
不一定是它跟税务局有什么联系,而是税务局也不敢轻易作出严格的处理决定。与税务局相对,饭馆是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法是保护行政相对人的。
我也很生气,我也知道我的答复会让你心里很憋得慌,
但是,生气,不能解决问题,媒体,也只能是个监督。我们能够做的,是在每一次经济活动中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情不大,很气人.如果你有精力的话,现在可以这样做,分别发特快专递给税务局和征管科和局监察室,要求他们将处理结果(书面的处罚决定)通报给你,否则向他们上一级反映,也可告他们行政不作为
这个的确,很难.
接着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