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现在的道德观来说,情人(对已经结婚)是不应该有的.但是我觉得也不应该去逼视这种行为,因为它的出现一定是为了达到双方共同的需求,因此从人性方面考虑这没有什么错,如果你可以处理好婚姻与情人之间的关系,那也就没有什么了.
http://ks.cn.yahoo.com/question/1306121609741.html
“情人”原意理所当然就是“有情之人”,可以是恋人之间的爱情,可以是夫妻之间的亲情,可是现在的社会,情人的范围却很广很广,恋爱中的男女可以称之为“情人”,婚外的情也可以称之为“情人”,惟独夫妻间的亲情却不再是情人节的主题!
小老婆,第三者,当然是不好的,法律上也有规定但是没有惩罚,
情人只在情感上依赖对方 并没有义务和责任承担对方什么
就算这个身份让多少人唾弃 可这是社会发展的规律 毕竟人们的思想一天比一天开化 需求一天比一天多 现在不仅仅只需要吃喝拉萨 更多需要精神抚慰
那得看你们是不是第三者,情人的关系还是正常的吧,谈恋爱的两个人就叫情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