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工商登记机关请求撤销该变更登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之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经股东会通过,股东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后,成为股东。股权的变更需要经过相应程序后才可以进行变更登记。
2、实践中经常出现伪造股东签名或提供其他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由于工商登记机关只对材料进行形式上的审查,故容易出现错误登记的问题。因此当出现该问题时,可以向工商登记机关请求撤销该登记行为,对于工商机关不予撤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登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一条“以虚假材料获取公司登记的问题”,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的,登记机关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登记机关拒不更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撤销登记行为、确认登记行为违法或者判决登记机关履行更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