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农村户口,我是天津城市集体户口,老婆是农村户口并迁入我父母户口本上,我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吗?

2024-11-07 0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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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不可以:农村的土地(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父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适用于继承;
  2、但是宅基地如果有建筑物的,当事人是可以继承并使用的,在配偶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宅基地申请政策的前提下,也可以转 让给配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回答(2):

宅基地实行审批制度,批准对象是家庭,你用不着强调你一个人,不存在继承,在宅基地方面,你就属于父母的那个家庭,不是本村群众了,也不一定立即收回,你现在用不着追求批准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