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其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第三,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符合结论或维持原认定的结论。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