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经费税前允许扣除职工薪资总额的2.5%,工会经费允许扣除2%。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扩展资料:
2006年6月19日,财政部、全国总工会、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
全国工商联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其中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l号令),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税收规定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的规定,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不是全部的职工教育经费),全额扣除,其余部分按2.5%比例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扩展资料
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临时工属于职工福利费的)。
3、职工困难补助,帮扶基金。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单独设置账册进行核算,没有单独设置的,税务机关责令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逾期仍未改的,可对其进行核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教育经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福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经费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具体标准为: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