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吵架对方先动手我就挡了一下她就住院了要我陪医药费而且派出所还要拘留我对方够不成轻微伤

2024-11-04 16: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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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同时还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回答(2):

双方吵架,都有责任,伤轻伤重,双方互赔。这是处理此类事件的通则。我看你还是认了吧。既然构不成轻微伤,医药费也不会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