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同时还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双方吵架,都有责任,伤轻伤重,双方互赔。这是处理此类事件的通则。我看你还是认了吧。既然构不成轻微伤,医药费也不会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