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还在前夫那不肯给,能办结婚证吗

2024-11-28 09: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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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
根据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你现在的解决办法就是:到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然后出具户籍证明即可,开户籍证明代户口本。

回答(2):

可以去法院告你前夫啊,都离婚了还不肯把户口给你,这是违法的,户口本拿回来才可以办哦!

回答(3):

  能办。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