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打电话让我去协助调查,可能是真的么,还不说什么事

2024-11-05 09: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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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协助调查是公民为维护公序良俗、社会和谐、民生安定而自愿采取的、配合警察或其他部门开展调查的行动。协助调查是自愿的,这是没有任何强迫性质、自发的高尚行为,因此也无须通过法规对其细节进行约束和规范。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协助调查既有可能仅仅要求普通公民履行作证义务,也有可能是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前臵程序。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对于协助调查没有违法犯罪的公民,最长时间询问时间是24小时。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最近看新闻,发现警察经常以“协助调查”为由抓人。从字面解释,应该是“询问证人”,而对证人的询问,警察是不可以强制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嫌犯,警察是可以抓人的,即强制传唤(最长24小时)。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于犯罪嫌疑人警察是可以抓人的,即拘传(最长12小时)。但治安传唤、拘传,都不是协助调查,而是调查,其前提是警察已经有了嫌犯违法犯罪的证据或线索。
弄清“协助调查”的概念后,如果警方来敲门,一定要警方出示“传唤证”或“拘传证”,而不能因捣糨糊的一句“协助调查”,就跟着走。
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外,
《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的人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被警察要求协助调查的需要前去协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扩展资料:
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 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询问不满16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回答(2):

如果是你有参与的治安或者刑事案件,那会直接告诉你发生的什么事情要你协助调查,如果你是犯罪嫌疑人,那不会通知,直接逮捕你。叫你去协助调查又不告知你什么事情的,基本属于忽悠诈骗之类的,现代高科技发达,想模仿谁的手机号都可以模仿。如果是真的要你去协助调查,案件如果进入紧急状态或者没有你不能进行案件调查的话,公安部门会直接上门走访你。所以,不用理会这事。

回答(3):

如果你不是犯了什么事,公安局只会亲自来找你,而不是这样颐指气使的指挥你。

回答(4):

首先确认电话是公安局而不是诈骗电话,确认无误后,应协助公安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