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居民企业,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2025-04-14 17: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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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年度利润总额=5000-3500-800-500-60-180+120+90-50=120万元
(1)调整项目:
广告费扣除限额为5000*15%=750万元,实际发生60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60%*30=18万元 与 5000*5/1000=25万元 较小者(即18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12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为120*12%=14.4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15.6万元;
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6万元。
(2)应纳税所得额=120+12+15.6+6=153.6万元
应纳所得税=153.6*25%=38.4万元

扩展资料: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意义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意义:

(一)在国际经济往来中维护我国的权益。

(二)便于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处理对外经济交往和技术交流小的有关税收问题。

我国按照国际税收惯例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仅有利于维护我国的权益,而且有利于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研究和正确处理国际间双重征税和税收抵免等问题。

(三)有利于合理地调节收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国际间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

我国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比较低,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个人收入是会不断增多的。

所以,对超越一轻收入木平较高的个人收入,本着内外一致,适当调节,合理负担的原则,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不但有利于国家积累资金和平衡税收负担,也有利于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

回答(2):

1、2008年的会计利润总额=4000+80-2600-770-480-60-40-50=8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650—4000×15%=650-600=50(万元)

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25-25×60%=25-15=10(万元)

4000×5‰=20(万元)大于25×60%=15(万元)

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80×12%=20.4(万元)

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5-200×2%=1(万元)

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31-200×14%=3(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所得额=7-200×2.5%=2(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80+50+10+20.4+6+1+3+2=172.4(万元)

6、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172.4×25%=43.1(万元)

扩展资料:

1、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相关费用的扣除标准:

(1)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计算扣除。

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高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计税工资标准分别计算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低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

(2)业务招待费在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收入净额的千分之五;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三。

(3)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4)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千分之五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纳税所得额

回答(3):

利润总额=5000-3500-800-500-60-180+120+90-50=120
应纳税所得额=120+30*(1-60%)+6+(30-120*12%)=153.6
应纳所得税=153.6*25%=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