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夫妻其中一人的名字,而户主去世,怎么办?

2024-11-16 13: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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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目前我国的法律,户主去世的,优先继承权是配偶,父母,子女。你们一家人要先协商好,怎么个分法,是每人25%还是都给谁。商量好了之后去当地公证处做公证,这个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其实就是你们的协议,只是由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威机构开具),然后去当地的房管局更名就行。需要你目前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房产证。那个公证书就避免将来有的人反悔而公证的,具有法律效力。

回答(2):

有遗嘱,遗嘱优先。
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属于死者配偶和子女。
如果你们想只写父亲一人名字,必须所有子女同意。
然后带上子女同意的协议书,就可以去房产中心改名字了。

回答(3):

先要去死者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死亡证明,有无遗嘱均可去当地法院办理继承证明,继承先是配偶,再是孩子,如有遗嘱,可以直接去法院办理过户证明。

回答(4):

民法第几条写的子女签字?

回答(5):

如果是婚前房产,那么属于一个人房产,如果是婚后房产,那么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按照继承关系,第一继承人均分房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